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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财务结算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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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财务结算 员工办理完工作移交、离职结算手续后,凭工资科结算、人力资源总监批准的《离职手续表》到财务部相关部门办理安全退休金、股金、职工内部账户等结算手续,后转交财务部综合业务处,由其根据公司有关制度办理离职财务结算,结算办理完毕后,到职工基金会办理销户。 二、 离任审计 需要任审计者,财务部将其担保金额结算后全部转让内部基金会,并按银行的活期利息计息,待其审计期满,持审计部批准的《审计合格通知书》到职工基金会提取其担保金额,或财务部将此款转入其指定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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