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doc

附件详情

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WORD格式,共2页。 第二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2.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2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   天内。 2.3 贵方与总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三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总承包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第四条 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总承包商未支付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5. 承包商履约委托保证合同(试行)
6. 承包商履约保函(试行)
7. 总承包商付款(分包)委托保证合同(试行)
8. 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试行)
9. 承包商付款(分包)委托保证合同(试行)
10. 总承包商付款(供货)保函(试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帮助中心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违规举报  | 
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网友自主分享,仅供学习和参考,如有侵权内容或者违法行为,请及时联系站长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