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SFP-2017.doc,平面图

深圳市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SFP-2017-03,适用于深圳行政辖区内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可含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即适用于约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含地下室)本体及构筑物设计和室外工程设计。通常包括关于建筑本体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通风空调等专业设计和总平面图设计(含机电管线),也可以包括对于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轻型钢结构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照明工程和消防设施工程的设计,还可能包括由发包人特别委托的由设计人牵头组织设计的内容。4月10日发布。

WORD文档,72页。

深圳市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SFP-2017-03

SFP-2017-03

设计合同示范文本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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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

通用条款

专用条款

附加条款

费率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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