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二标段项目部级(二级)安全交底记录.doc

(1)护筒应高出地面30cm以上,扒杆吊必须安设牢固。

(2)挖出的渣土及沉重设施,不得堆放在孔口周围5m范围内,以防塌孔。

(3)孔口四周设护栏,护栏用钢管搭设,高度大于1.2m,成孔间歇时间孔口应加以覆盖。

(4)下井前,先用空压机往井内送风换气,以避免挖孔人员缺氧。井内深度大于5米时必须采用活体试验,将“鸽子”放入井底处停留10分钟以上,再将鸽子提升至地面进行观查,若发现异常,操作人员不能进行下井施工,待进一步检查无有毒气体后才进入操作开挖工作。孔桩开挖深度超过10m时,每日上班前必须检查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并配备足够的鼓风机向下换风、送风,风量不小于25L/S。超过20m的桩和图示有溶洞的桩不使用挖孔桩。

······

一、一般规定

二、安全注意事项及要求

三、风险告知

······

共13页

挖孔危险源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帮助中心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违规举报  | 
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网友自主分享,仅供学习和参考,如有侵权内容或者违法行为,请及时联系站长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