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公共印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文件79pcad

1工程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约为 78873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 30000 万元。拟建建筑面积约 10 万平 方米左右印染厂房以及配套的 6000 吨污水应急池和 6000 吨生产用供水池,适应各种类型不同工艺流程的 印染企业使用。

2工程地点:海安市常安路东侧。

3招标范围:纺织印染厂房勘察、设计;①勘察内容: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察要求,对本项目进行 初步、详细及施工勘察。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根据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项目的地基基础及整个项目的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 地质资料;对不良地质和软土分布地段应查明地质问题,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协助招标人完 成勘察报告的申报及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 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②设计内容为:纺织印染厂房工程涉及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 结构、电气、给排水、通风空调、消防、节能、工艺、门卫、围墙、室外管网、市政公用设施、道路、亮 化、景观绿化等全部配套工程、等的全过程专业设计,包括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建设全过程的所涉及各 专业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安 排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4设计完成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 10 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通过规划委员会 初步审定后 10 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设计方案修改及最终审定、地质勘探报告;通过审 查后 25 天内提交全套施工图(含可能的二次设计等)、效果图(含可能的二次设计等)。

5质量要求: 配备必要的技防设施;建筑物外观立面效果应整体协调;非生产性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总占地面积的 7%;建筑面积的计算按国家相关规范文件执行;凡涉及到各类管线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 求,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规划及施工图设计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江苏省绿色发展条例》和《江 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江苏省、南通市及海安市建筑标准要求, 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符合现行工业厂房和消防、环保等现行设计标准要求。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

合同协议书

评标办法及细则

设计任务书

投 标 承 诺 书

投 标 函

投 标 人 须 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招标公告

专用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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