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人事副档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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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副档管理规定 1、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员工个人副档的管理,为公司各级单位提供开展工作的基础根据,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2.1 本规定适用于大华集团及各级子公司。 2.2 发布范围:大华集团、各子公司。
3、职责:
3.1 集团人事办公室/各子公司办公室为每位员工建立人事副档,并集中对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借阅传递等管理工作。
3.2 员工个人应按照公司要求及时提供真实准确、详细完善的资料。
3.3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阅档保密制度,不得在公共场所及无关人员面前议论副档内容,不得转借无关人员,未经审批不得向外公布副档内容。
4、管理制度:
4.1 集团公司员工副档及各子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由集团人事办公室统一保管。各子公司办公室应按时将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的副档转交集团人事办公室,各子公司办公室留存复印件。
4.2 各子公司全体员工(不含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的人员副档由各子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
4. 3 案卷内容
4.3.1卷内目录:《大华员工人事副档明细》
4.3.2招聘资料:包括面试评价表、应聘登记表、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及其他资历证明等资料复印件。
4.3.3入职资料:包括《员工登记表》、一寸免冠照片3张(其中一张粘贴在《员工登记表》响应位置上;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背景调查(经理级及以上)、《录用通知书》等,各类表格内容应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其中家庭地址、联系方式等重要资料必须详细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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