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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保秘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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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为加强工程项目的保密工作,规范保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江西xxx 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工程部及项目部全体员工。 三、制度内容: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及项目部的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权益,根据《公司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部实际情况制定保密制度。 第二条 保密信息是指关系公司和股东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未经许可不得对外发布、传播、谈论的一切信息。 第三条 工程部经理、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人员和项目相关人员,都应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第四条 工程部(项目部)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本制度第二条所称的保密信息包括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信息和公司情况的一切信息。具体如下: (一)、经营信息:是指对项目的经营、财务、人事等方面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以及经济指标、利润分配、班组合同、采购合同、等方面尚未公开的信息。 (二)、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对公司的经济利益有影响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对公司的经济利益有影响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科研资料、技术、新工艺秘密等信息。 (四)、除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政法机关执行公务外,未工程部和经项目经理批准,非工程部(项目部)直接管理人员(包括分包队伍及外来人员),严禁翻阅经理部资料,违者,对提供资料的责任人员按泄密论处。
(五)、属于工程部(项目部)秘密的文件、资料,应盖上标明 “绝密”“机密”“秘密”印章,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六)、工程部(项目部)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工程部(项目部)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工程部(项目部)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七)、工程部(项目部)涉及的班组合同、材料供应合同、采购合同等经济合同中的重要息信,比如价格、数量、规格、供应商名称、往来电子邮箱、付款方式等不准外泄。
(八)、记载有工程部(项目部)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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